本地住院报销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本地住院:参保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线标准按医院等级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98%、二级医疗机构96%、三级医疗机构95%的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