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MB1559412R/2024-68999
  • 主题分类:其他法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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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金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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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主动公开发布信息666条,信息浏览量103000次。二是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频次,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信息浏览量4459次。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

年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及文件通知16次,发布提案办理结果信息

10条,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医保政策解读99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金昌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信息发布程序。2023年,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及文件通知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平台运行管理,定期对局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管理维护,扎实做好舆情源头预防和处置,全力保障医保宣传阵地安全规范运行。持续推动局属微信公众号与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社保缴费系统精准对接,完善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模块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事项办理咨询、医保政策解读、就诊就医报销等医保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组织专职干部参加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培训,及时传达学习《金昌市2023—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素材还不够鲜活,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增强信息发布本领能力,提升信息发布水平;二是发挥部门优势,创新信息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发布素材,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关切,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金昌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ylbz.jcs.gov.cn/zfxxgk/zcwj/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5-8310505,邮箱:24337920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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